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计生专职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计生专职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意识强;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之后出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收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6月23日至7月3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四楼计生办办公室(乘坐83、534路公交车或增城车至黄陂居委站下车步行10分钟可达)或乘坐地铁六号线至黄陂站C出口,步行10分钟可达。联系人:沈丽珠/钟艳芬,联系电话:61002103。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红底照片2张参加报名,同时填写《报名表》,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面试资格。
(二)考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等。
(三)复审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经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街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街道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4.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