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7〕33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需求情况的报告》(玉政〔2017〕11号)精神,结合玉环市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 2017年继续实施定向委培小学全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培养计划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0220 | 杭州师范大学 | 520 | 小学教育(师范) | 6 |
0323 | 台州学院 | 464 | 小学教育(师范) | 6 |
三、程序及办法
2017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玉环户籍的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参加面试: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协助相关承办培养院校适时组织进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玉环教育信息网和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投档录取:各承办院校将我市报送的已经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采用预缴学费、毕业到岗后补偿的形式。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玉环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商定。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玉环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通过入职前的体检,考察环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本公告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可向玉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81717020
玉环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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