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等。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工作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检察官助理(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8名。
工作职责:在检察官指导下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协助检察官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对证据;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等。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包括法学A0301、B030101)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含法律硕士)。2017年普通高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已考取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
3、本科毕业生报考者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8年6月28日至1999年6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86年6月2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6月28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可自行解决住宿。
(二)招聘职位:合同制书记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7名。
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限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12管理学专业)。2017年普通高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已考取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
3、大专、本科报考者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8年6月28日至1999年6月2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86年6月28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可自行解决住宿。
(三)招聘职位:合同制司法警务助理(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工作职责:在司法警察的指导下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者同等学历。2017年普通高等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已考取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警校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报考年龄为18至26周岁(即1990年6月28日至1999年6月27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可自行解决住宿。
二、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7月5日9:00至7月7日16:00期间,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申论》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chjc.gov.cn)上公布。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务助理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1:4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chjc.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chjc.gov.cn)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岗位:
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4500元/月。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二)合同书记员岗位:
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3750元/月。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三)合同制司法警务助理岗位
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2900元/月。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912681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7916138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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