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
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开展了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扶201701)
杨学华、李丽(准考证号:扶201701120)、黄宇思、罗超、郑红艳、董学明
(二)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扶201703)
杨艳、许艳兰、郭岚
请以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参加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若要弃权,请于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书面弃权书递交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可先传真,然后寄或送正式弃权书;确定放弃后请先电话告知,电话、传真:2129414,周末正常值班)。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方式: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职位代码为扶201703面试的考生请于 2017年6月28日上午8:3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两证不齐的不得进入);参加职位代码为扶201701面试的考生请于 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两证不齐的不得进入),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15分钟(8:45)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职位代码为扶201703和职位代码为扶201701的面试人员分别面试完成后,分两段当场公布。
三、经历业绩评价的相关要求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向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材料须与《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要求相一致。
(一) 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扶201701)
1.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
(2)从事有关扶贫工作;
(3)从事有关党务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管理人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考核表》(表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提供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考核表(表二)。
3.表彰情况证明材料。
(二) 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扶201703)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
(2)从事会计核算工作;
(3)财务会计专业从教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同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扶201701)。
四、温馨提示
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