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现全权委托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
1、招聘职位: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0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在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工作),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40人。
2、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 身体条件: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18至30岁(驾驶员岗位放宽至35周岁)。
(五)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B2、A1、A2驾驶证。
(六)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同等条件下,部队复退军人、有灭火救灾经验者、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1、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队员(战斗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总计分别为: 3600元/月、35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工龄工资按照每年600元递增;另发放七大节日补助,全年共计22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消防退伍兵免试用期。
2、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每人每年服装费400元(由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购买被装);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
3、工作满一年起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天,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4、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
5、正式录用后,与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三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电脑登录职得招聘网(网址:www.zdzp.cn 或搜索“职得招聘”),点击消防员招聘公告,申请该岗位。如果未有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简历,然后申请该岗位。
2、现场报名:6月24日上午9:30-11:30接受现场报名
地点:汕头市金砂东路金龙大厦首层广东汇才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林先生
咨询电话:18923988326/0754-86736666。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4、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
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
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