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冲口综治工作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中心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治中心文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能应付日常的公务文书。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前出生)。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时间: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至7月14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除外)。
(二)地点:
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301,联系电话:81895580、81567405。
(三)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开考人数: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后方能开考。
五、考试时间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冲口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