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补录工作的补充通知》(埔安监〔2017〕6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我街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公开招聘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专职安全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3名专职安全员。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2,如低于1:2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8.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9.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10.在镇(街道)、园区、企业等单位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1.户籍在黄埔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二)具体职位要求
街专职安全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负责检查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区、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完成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7月 1日- 7月 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黄埔区大沙东路101号4楼,电话:82391256,严先生。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17年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2017年招聘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分值20%)和专业知识(分值80%)。综合知识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常识等。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3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在黄埔信息网 (http://www.hp.gov.cn)和大沙街公告栏上公布进入面试对象名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按入围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大沙街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职安全员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市专职安全员的标准执行(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和进行调整。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全员纳入广州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请保证通讯畅通。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大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大沙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