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区社会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司机1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做事认真,责任心强;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年龄20至35周岁,持有B1、B2、A1、A2其中一类机动车驾驶证,有两年或以上专职驾驶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严格遵守司机工作制度,熟知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知识,具备熟练驾驶技能,有吃苦耐劳有一定抗压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虑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招聘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3、报名地点: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3号(增城区社会福利院内一楼办公室)。
3、提交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驾驶证、提供两年或以上专职驾驶工作经验的证明,如持汽车驾驶员类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时需提交原件;
(4)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出具);
(5)报考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将对应聘简历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7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2、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仪表举止、驾驶员日常驾驶及应急处理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缺席均当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成绩从高到低选取进行体检。
(四)体检、考察
1、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增城区民政局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员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员劳动合同。
(六)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公示和招用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招聘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25631;联系人:郭蕴华。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