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申报计划、发布信息、组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程序,最后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李伟、刘晖2人为我校员工,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6月30日—7月6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人事处口头或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63618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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