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队:
为做好201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现就安置前集中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范围
2017年度符合到济宁市安置的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到地点。济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3号楼503室,联系电话:0537-2967923)。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资料
1、一般性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军官证或身份证;②转业干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结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贴照片。
2、因配偶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在济宁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度假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配偶现在或随军前工作单位证明;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银行打印的近二年的工资发放流水。
3、因父母或配偶父母到市直安置的转业干部需提供的材料。父母一方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离退休证明材料;配偶为独生子女,其配偶父母在市直或中央、省属驻济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配偶为独生子女的有效证明及配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离退休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在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公章、银行打印的近二年的工资发放流水。
4、奖励材料。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转业干部,请提供部队奖励通令复印件并加盖政治部门公章,同时提供奖励证书和证章原件。
5、根据需要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或“军转安置”栏下载,如实、详细填写。
2、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军转办报到,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着军装、便装均可。
3、提供的户口簿分配偶、子女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簿,只需提供影响本人安置去向的一类户口簿即可。
4、电话要保持畅通,目前,济宁市军转办掌握的联系电话为本人《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中记载的电话,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市军转办。
济宁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