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因6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根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请见附件1)
二、时间:2017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2:30至3:30。
三、地点:
用人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资格复审地址 |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 文秘 | 23084 | 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23号实验大楼8楼814室,电话31023911 |
检验员 | 23085 | ||
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广州市酒类检测中心) | 统计分析员 | 23089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棠新西街58号五楼,电话86620498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 财务、行政管理 | 23093 | 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33号二楼综合部,电话85467309 |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2)一份;
(四)《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所列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
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考生凭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相关职位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的相关信息。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