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和写作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机关公文办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和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持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到前进街党政办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二楼213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分。
(三)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将于每个环节结束后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布。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许智豪、梁惠敏
联系电话:82564886,82564863(传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