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诚信考试。
2.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考室,按准考证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3.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4.考生请自行准备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及其他考试用品。严禁将各种书籍、报刊、纸张、笔记本、计算器、BP机、对讲机、移动电话、其他移动设备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开考6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未交卷者,除特殊情况外,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室。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室。
6.考生领到试卷后,须认真核对试卷张数和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试卷是否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答题卡是否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如有问题应举手询问,请监考员处理。
7.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凡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试卷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答题范围内出现考生个人信息或做标记,否则,以舞弊论处。
8.开考时间到后方可答题,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答题卡不能折叠。
10.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严禁将试题带出试室。
11.自觉遵守考场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12.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答题卡在上面,试卷题本在中间,待监考员收齐后,考生有序地离开座位。
13.在开考时间前或考试结束时间后答题的,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1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者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