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制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3.无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其他要求。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名。
三、招聘职位(见附件)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通过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期间,因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该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考核(实际操作)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7.公示: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益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益阳市卫生计生委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在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岗位的录用后1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转正定级,2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737-4224610 0737-4245419
益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