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政治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责任感;
(三)全日制本科学历,环保、化学、大气、水、法律相关专业;需夜间巡查、节假日值班;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 日)。
二、薪酬待遇
(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受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接受上岗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薪酬待遇根据不同职级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薪包干约7万元。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7月12日截止。
2.报名所需材料及方式: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扫描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hbj_hwb@nanhai.gov.cn(邮件请以报考人员姓名为主题);联系人:汤小姐,电话:86322905。
(二)资格审查
由我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1、面试由我办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凭就业推荐表)、职称等材料的原件前来参加考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2、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考生凭身份证到区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办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三)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86224092。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