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电子科技大学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7年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ban@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纪委监督电话:028-61830237。
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公示:
http://www.uestczs.net/html/bkzn/bklb/zzzs/316.html
备注:优惠政策D: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录取分数要求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M20: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M60: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