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 要求能上晚班和周末节假日班;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具体要求
石牌校区实训中心管理员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石牌校区实训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等相关事务。
岗位具体要求: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 熟悉多媒体设备使用和操作,能及时处理简单故障;
3. 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7月22 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包括:①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 个人简历;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④ 身份证扫描件;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2.初试
初试采取按岗逐个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
4.考察、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待遇与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 按照现行的《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社会保险及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缴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3. 工作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