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管理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会计4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红兴隆管理局计划财务处1人;
2、红兴隆管理局旅游公司1人;
3、红兴隆农垦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1人;
4、红兴隆中心医院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专业;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填报《红兴隆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徐晓桐,电话:0469-5860400,13136778357。
(二) 资格审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