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下辖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等四所中职学校(以下称“四校”)。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下辖四校(除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在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大学旁办学外)同在一个校区办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提升办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共计63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例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个人档案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专业、学历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教育网(http://www.jaedu.com)、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japt.com.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6日中午12: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岗位编号)+xx(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azyjsxyrsc@163.com
四、体检、公示、报到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8月14日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于2017年8月25日前办理试用确认手续(确认手续采取现场确认或电子确认方式进行),未参加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试用和录用。已办理确认手续人员于2017年8月29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五、试用、录用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不予录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或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 汤老师)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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