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教师力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沅江市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中小学教师45名。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沅江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内(1977年7月17日后出生);父母和配偶为沅江籍或在沅江工作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2年7月17日后出生);获地州市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2年7月17日后出生)。
2、学历:高中、初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1年及以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学经历。
4、在编在岗教师,进入单位方式符合相关政策。
5、年度考核必须近5年(工作时间不足5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为合格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工勤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察。
1、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2、依据职位职责要求,由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3、因报考者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研究确定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调入人员。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沅江教育信息网、沅江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举报电话:0737-2738682。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及办理完调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如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一律不纳入选调范围。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