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201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面试形式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可以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既可采取一种方式,也可多种方式并用,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附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巡视指导。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书面告知面试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面试考官组应由7人以上组成,考官实行外聘或从人事考试机构面试考官库中选取。专业技术岗位面试考官组,相关专业的专家考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签订面试工作责任书,确定统一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四、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工作方案中应明确划定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体检和聘用。
五、试题安全保密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命制。试题的命制、印刷、运送、交接、保管、使用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面试缴费
应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费70元。
七、时间安排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订本系统的面试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方案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
面试工作应于7月15日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于7月16日前将面试结果、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
八、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政策,周密组织,严格遵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关于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2]32号)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命题人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凡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命题和组织面试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面试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同时在考生休息室设立意见箱征求考生意见建议。对面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37-2967955
电子邮箱:rsj2967955@163.com
附: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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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