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队员30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街道城管工作,吃苦耐劳,能适应夜班工作;
(三)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经面试和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13日—7月28日(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
2.地点:兴华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队(天河区燕成路75中学旁)。
3.联系电话:87646638。
4.报名提交资料:
(1)兴华街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5)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2张。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评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经初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待定,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面试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组织考察: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综合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
(三)体检
依面试、组织考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考评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享有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学历津贴、工龄津贴、加班补贴、执法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