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区安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8名(以下简称专职安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需求与招用条件
(一)人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用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 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5. 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7. 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8. 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含6月30日)。
9.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专业和部队退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按工作实际需求分配至各镇(街)基层一线工作,需要到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夜间执法和夜间应急,24小时轮流值班。
11.部分特殊技能岗位的条件按照具体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执行。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3)执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08∶30至21日17∶30,共2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设网上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26日8:30至7月28日17: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和报考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5:5(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资格复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区安监局通知拟面试对象携带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到区安监局进行资格现场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格检查。由区安监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安监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区安监局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六)公示、招用。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www.zcaj.gov.cn/index.html 、http://www.qgsyd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安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在2017年进行补录。
三、工资待遇
专职安监员队伍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参照辅助执法类人员保障,年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不低于4.5万元。
四、注意事项
(一)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要求: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2.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系统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报考人员对本人成绩(含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本招用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523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2:30-5:30。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2.资格复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