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前身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末,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以后,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机构总数已达117个(包括总行机关、10家分行,105家支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资产规模超过一千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根据我行“十三五发展战略”中加强风险与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的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本次共计招聘20人,其中法律、法学类专业人员10人,计算机类专业人员10人。
工作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愿意履行内蒙古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法学类专业人员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为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或法律专业,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计算机类专业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思想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或中级银行业职业资格者优先录取;具有注册会计师(cpa)、特许公众会计师(acc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风险管理师(frm)证书、中级计算机工程师或a类律师资格证者,经审查后可免笔试。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3日—2017年12月31日
(二)报名材料
1.《内蒙古银行社会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各类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业绩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近期全身生活彩照一张。
(三)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前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发送至内蒙古银行招聘邮箱jobs@boimc.com。文件名为“招聘报名--(专业名称)--(姓名)”。
纸质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内蒙古银行b座1203室人力资源与机构管理部 刘先生收(邮编010010)”,资料请用a4纸打印。信封上应注明“应聘法律、法学/计算机专业人员”。
报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本行将通过考试、体检、背景调查等必要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未被录用人员材料将进入本行人才库,本行将严格保密,材料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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