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海珠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海禁毒委〔2015〕7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街道空缺情况,现将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戒毒专职2名
二、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1、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接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4 )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戒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2、工作职责
(1)基础工作,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上门家访和谈心工作并做好记录;
(2)社区戒毒,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和戒毒工作台账;
(3)按照社区康复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康复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
(4)禁毒宣传;
(5)帮教监护,服务矫治,监督管理、评估认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工作任务;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7月19日(周三)至2017年7月26日(周三)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4日(周一)至2017年7月26日(周三)上午12: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在有效期内)、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以及其他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填写《报名表》,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戒毒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性面试,笔试成绩不带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被录取。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约为5.5万元(含单位部分社保及公积金,折合约为3300元/月,每月通过区禁毒办考核后额外有绩效奖励)。具体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其它
咨询电话:84075182,李小姐(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 0。节假日除外)。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