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公告》,按照规定的程序,招考工作已经完成。因个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现将体检合格的补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