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1年,是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中学。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7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70人,教学班级66个,在籍学生4000余人。学校座落于市城区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积212亩,是一所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齐全、环境宜人的花园式学校。办学2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好,学子遍布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同意,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本次招聘计划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7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jjedu.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zjjsmz.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此次招聘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0744-835211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监察室:0744-886130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执行。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