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均为男性。详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间出生);
3、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5、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接受报考。
(二)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伍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3、有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30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鼎金园路1号)大院右边第六间办公室,联系电话:8646760,联系人:邓警官;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原图发送到高新分局政工室邮箱:gxzgs440496@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①《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②身份证、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有驾驶证的同时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③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现场提交,网上报名可通过邮件发送资料原图,并在参加考试前提交原件复核。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文职辅警需参加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勤务辅警只参加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8月3日完成);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8月4日—8月5日完成)。
(五)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8月16日前完成)
(七)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年约5万元(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险)。
本招聘公告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6-8646859,联系人:晋警官、钱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