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2017年第二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并现场确认成功的考生,于7月25日至28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莱芜市教育局304房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分别咨询莱城区教育局、钢城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有关要求:
1.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咨询电话:6214273
莱芜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