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兰坪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协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兰坪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协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限男性,兰坪县户籍,年龄20至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学历;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口吃、色盲,裸眼视力4.8及以上,身高170cm及以上;
(四)在同等条件下,体校、警校毕业生、复员军人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分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10日
2、报名地点:兰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咨询电话:0886-32121061800886516518908868255
4、报名材料:报名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体能测试。
(三) 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要进行常规体能测试。
(四) 体检
本次招聘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经测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1700元,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1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它
(一)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人员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法院进行解释。
兰坪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