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关岭自治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关岭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15名。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 招聘人数:115名。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国足彩网: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7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经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1.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关岭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关岭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