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7月3日至4日。本人逾期不到现场办理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中路23号水务大厦14层1402室。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任职回避说明等。
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签署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签署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公示后,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本人领取考试通知书,同时书面告知面试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费70元。
联系单位:济宁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7—2076228。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2年7月13日14时30分。考生当天下午14时前到达考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中路23号水务大厦14层1404室。
三、面试形式和程序
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
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12分钟。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理论素养、基本能力。考生面试顺序由考生自己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定。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体检和聘用。
济宁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