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
根据《2017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要求,定于7月25日进行资格审核,现就进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入围面试名单见附件,面试对象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到清远市交警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10号)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各职位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须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A4纸,必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如未打印,可现场填写)及以下材料:
1、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核;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清远市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qyrcrs.com)。
2、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
3、准考证、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面试时间:定于7月29日上午8:30时,面试地点:清远技师学院。
5、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hrss.gov.cn)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密切留意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后续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