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在7月5日、6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7月5日体检名单:
王权华、关彩霞、曾庆贵、王启北、李孟胜、申超俊、颜小明、谢绍乐、曾玉茹、陈超琦、关明华、蒋木华、谭仕青、梁增博、郑珊珊、郑诗云、钟家华、余贵雪、罗勇盛、徐贵杰、林莹莹、冯智莉、何泳达、陈云飞、梁荣锐、梁嘉龙、谭莉丽、陈玉萍、林锐、朱丽丽、缪琳、黄维朴、梁振兴、冯玉玲、陈晓峰、黄晓庆、秦梅、孙春香、洪宏、罗洁、徐景云、苗翠翠、杨继捷、周献森、洪开鹏、黄璜、林维杰、游小燕、廖岚、叶倪彤、韦剑虹、申元凯、招委君、冼珊珊、薛敏、陈香绮、陈琼琳、何棠辉、冯东锐、袁江、孔庆祥、姚超、吴秋雁、伍江、许志明、李桃香、陈悦悦、冯映梅、邓秋银、李鸿飞、杨卓建、韦诚、王颖、陈婉聪、梁翠霞、林宗发、佘世韬、方小艳、童小虎、徐顺欣、杨冬霞、刘浣玲、唐铭鑫、刘雪华、方水秀、杨翔钦、刘舒婷、潘秋颖、项金玲、邱章芯、简晓华、许文华、叶宗滔、蓝萍、鲁悦、余晓东、杨明东。
(二)7月6日体检名单:
张伯豪、郑志坚、黄楚凝、高姗姗、甘显佳、张波、曾昭龙、巴剑嵩、黄维聪、柯恒、黎永昌、曾骅、叶泳宏、利进建、郑嘉杰、祖春龙、梁杏豹、马映泽、刘国柱、谢绍扬、曾挽、黄津、梁宏杰、林成杰、张俊拨、关天禄、冼业权、何国政、林姗姗、梁健俊、杨汇、李俊旻、王艾霜、梁文静、黄国寰、李秋红、廖靓怡、韦荣勇、李湘彬、吕诗华、梁曼素、郑文智、崔明圆、白海森、曾健文、林琦、李华龙、邱钻、林理想、杨超达、康悦、蓝图、麦章达、梁承志、巫小川、刘超、张振策、汪义师、黄金添、何春霞、梁露文、曾昭蓬、梁伟欣、黎新国、刘雄强、刘涛、付汝成、李胜春、郑仙娥、曾腾飞、梁育华、李家豪、张默奇、李心聪、罗威、朱城、舒博、陈公才、陈昌邓、何劲松、钟传国、丁国峰、谢文添、邓岩峰、吴楚彬、洪培川、易华炎、阳振华、杨松青、邓敦芳、李洋洋、陈土文、闫文斌、胡杜琪、杨肖、李弘伟、梁丽红、刘巧玲、曹嘉宁、谢玲玲、蔡文豪、李绪涛。
二、体检程序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15分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集中(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并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考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约300—40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随机抽签确定体检组别和体检医院,然后到各自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注意:须空腹验血后再进行其它项目检查)。
3、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三、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 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相关的体检标准及体检须知,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随时与考生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体检集中地点和体检医院地点,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联系电话:0662-3165725
附件1:
体检须知
一、考生均应到抽签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与报考时的相片一致。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附件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