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组通〔2016〕22号)有关规定,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审核,拟聘用王秋红同志为兴宁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7日
监督电话:0753-2243254,2128403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