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徐圣凯等11名同志(附件1)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等1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人数1名(附件2)。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8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7日—8月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505266、0771—5509012
附件:
1、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8f5045c4-f622-402a-ae5b-a7bd011f7a8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