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2017年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请于发布期内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它应聘材料一并发送到25056275@qq.com邮箱。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
2017年8月2日8:30至18:00到航海路校区(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宝马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应聘简历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辅导员及思政专业岗位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相关佐证材料。
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笔试环节。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笔试(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教师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仍未达到要求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经聘用的人员相关待遇按学校《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学院人事劳动处0371—60868219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监察室0371—60868017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