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考试当日(2017年8月20日上午9:00前到达考场,核实身份证和准考证。上午9:30前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接受工作人员查对。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自带考试用笔,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等物品,个人物品必须集中放在指定的位置。所携带的手机须保持关机状态。
三、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所有要求填写的事项准确无误地填在试卷的指定位置。
四、开始考试6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考试期间不得私下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工作人员传递。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如有违反则取消考试资格。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