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该县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2017年第二次共计划招聘教师40名,其中:县职业中专6名,码市中学4名,县思源实验学校10名、大圩镇中心小学10名、码市镇启汉小学6名、码市镇竹市完全小学1名,码市镇黄石完全小学1名,码市镇中河完全小学2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江华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46-2330837
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2327366
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师岗位表
2.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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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