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满足法院工作的需要,双鸭山林区法院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3人,其中协警1人,书记员1人,网络管理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律。
3、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5、户籍为双鸭山市本地户口,在林业局参保的大专、本科毕业生优先。
6、岗位条件:
(1)协警岗位,男性,军队转业优先;
(2)书记员岗位,男女不限,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应在每分钟80个正确字以上;
(3)网络管理员岗位,男女不限,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的应用及安装调试技术,了解网络结构、精通计算机以服务器维护,具有网络故障的分析、判断、解决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
2、试用期内,薪酬按照人民币1200元/月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月。
3、不提供住宿。其他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8月11日(节假日除外),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报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和学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如实填写《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四楼)。
联系人:贾婧璇
电话:0469-6100839 1394579880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