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参加2017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务于2017年8月9日至8月11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愿放弃,并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2017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中“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正常进行考试,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规定,此次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0分,达到40分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考生注意:
1.由于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因此,若考生现户籍不在青海省内的,考生请注意本人户口簿中是否有迁出户口的记录,若无,则还须提供证明本人原户籍在青海省内的证明材料。
2.在青海省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外省、区、市考生,不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
3.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指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4.符合各类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青南志愿者、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还须提供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5.符合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
6.以临聘教师身份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统一格式的临聘教师证明原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7.以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身份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还须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统一格式的证明。
8.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原件。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原件。
9.考生报考前若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或相关部门在2017年7月4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其中:在职公务员由单位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并经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10.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1.若考生委托别人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本人给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手印,但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递补事宜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上午:9∶00—12∶00时
下午:14∶30—17∶30时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
联系电话:0972-8666268 8612947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教育局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