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中招生和教师队伍严重缺员的实际情况,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决定选调20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附件)
三、选调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
3、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月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为准)。
5、我县财政起薪满3年且财政起薪后在高职中或初中任教满3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1、报名:2017年8月7日下午6点以前,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和所在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书到县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
2、资格审查:2017年8月8日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4、试教: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若达不到比例,则全部列为试教对象。试教采用现行普高教材,备课60分钟,讲课15分钟。试教成绩占60%,若评委组认定某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则取消该教师选调资格。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选调学校联合考核。考核内容: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工作实绩、身体状况。
6、公示:将考核合格人员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7、调动: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邵东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