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要求,经公开考试、体检等程序,黄慧莹同志符合我院编外人员的聘用条件,拟聘为我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对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反映有关问题,请联系我院政工科或纪检监察室。
公示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
监督电话:0757-22392028、22663861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7日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拟聘财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