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我区定于2017年8月,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2.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4.符合单位所需报考条件;
5.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申报条件为准;
6.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止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户口、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且需符合进京条件。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2017年8月7日(周一)至15日(周二),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考试报名”栏目,结合本人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主管单位统一进行网上初审。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8月24日(周四)上午10:00至25日(周五)下午17:00,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时间:2017年8月26日(周六)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阶段岗位能力测试人选。
(二)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统一在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企、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中公布,公布时间为9月中旬左右。
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rbj.bjdch.gov.cn/
笔试成绩公示后,招聘单位按照每个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原则上以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选。
(三)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单位通知拟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
(4)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
(5)报名表(考生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所需材料。
(四)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技能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面试;报考工勤技能岗位的考生,参加由各招聘主管单位组织的技能水平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自行通知考生。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五)公布总成绩、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拟定于2017年9月底,在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企、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中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人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0月,各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与考察。
1.体检
考生参加招聘主管单位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根据笔试、岗位能力测试、体检结果,招聘主管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结果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企、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示”栏目中公示拟聘人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诚信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出现弄虚作假,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与招聘单位联系,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代办资格复审。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导致错过相关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五)考生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号将作为成绩查询、聘用结果查询的重要依据。
九、报考咨询电话
关于各岗位需求条件、要求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东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监督电话:64066742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