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东安籍在外县工作的在编教师实现回东安工作的愿望,根据我县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从县以外选调一批优秀在编教师调回东安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县外东安籍在职在编教师(指父母常住东安需要照顾或夫妻一方在东安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一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人数
1、报名总人数少于或等于45人的,选调人数按每个面试组不超过参加面试人数80%的比例确定(才艺展示或上微课的分数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2、报名总人数超过45人后,按报名人数每增加2人即增加录取1人的比例增加选调人数,但选调人数最多不超过45人(才艺展示或上微课的分数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并签订承诺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6日
面试地点:一小实验校
面试分组:面试分艺体组、文科综合组、理科综合组和英语组
2、面试方法
㈠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先才艺展示后说上微课,才艺展示得分达到80分的考生方可参加上微课。音乐、体育才艺展示内容自选(时间不超过10分钟),美术才艺展示为素描。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才艺展示成绩×50%+上微课成绩×50%。
㈡其他专业的面试内容为上微课。
㈢所有专业上微课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东安县义务教育阶段现行教材的其中一个年级课本内容,上微课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分值为100分。
㈣考生按照报考科目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为20分钟。
㈤面试由7名评委为考生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选聘教师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外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获得县级以上教学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符合条件调入东安教育系统的教师根据原所在学校类型对应安排在县城或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农村学校必须服务满三年(期间不准提出进城要求或参加进城考试);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情况的处理
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入围的一律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46-4211815)
东安县人社局
东安县教育局
201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