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吸引人才到我市工作,持续深化“百名博硕进韩城计划”,切实为韩城追赶超越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市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韩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常态化,且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并适当放宽专业准入, “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现就2017年韩城市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1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韩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七楼培训教室。
(三)资格审查对象:应聘韩城市高层次人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材料
(一)《韩城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往届毕业生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其他要求
(一)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携带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按照资格审查工作要求需要应聘人员提交审核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应聘条件对待。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通信保持畅通。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涉及招聘过程中的重大变更事项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3—5211173
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