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员(即合同制工作人员),招用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01 | 社保窗口业务岗 | 3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窗口业务工作。 |
02 | 医保窗口业务岗 | 1 | 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窗口或文秘业务工作。 |
03 | 工伤事故调查业务岗 | 1 |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重大伤残、死亡工伤事故调查取证等工作,男性适合。 |
04 | 工伤事故调处业务岗 | 1 |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工伤事故法律文书、调处等工作。 |
05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岗 | 1 | 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仲裁立案等工作。 |
06 | 劳资纠纷处理岗 | 3 | 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劳动保障文秘、劳资纠纷调处等工作。要值夜班,男性适合。 |
07 | 劳资纠纷处理岗(镇街中队) | 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镇街企业工资网络化管理、案件录入等工作。要值夜班,男性适合。 |
以上岗位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岗位和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大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明、计生审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
现场报名地点: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会议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
(二)资格审核
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1.笔试
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业务基础知识和行政机关公文水平。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减少实际招聘名额。
2.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体检
根据综合表现,按照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人选名单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本招用聘员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26235,联系人:丁先生。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