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体检工作,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3号)精神,现就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和标准
体检是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体检人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将作为选拔招募的重要依据。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选拔。
二、组织领导
这次体检在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体检对象
符合赣人社发[2017]33号文件关于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经过报名、笔试和资格审查合格,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入闱体检人员;确定入闱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核体检。
四、体检有关事项
1、考生领取《体检须知》
体检入闱考生,请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五楼510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科)缴纳体检费、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背面签名),并领取《体检须知》。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时间:2017年8月16日。
3、体检要求:
⑴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选拔资格。
⑵体检表“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栏由受检者本人如实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⑷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⑸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⑹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⑺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⑻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选拔资格。
五、咨询电话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0798-8510655
附:《2017年景德镇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第一批入闱体检名单》
景德镇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