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各位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及考生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 5:30
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数
参加面试41人。 上午01-06岗位21人
下午07-10岗位20人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面试工作由人事、卫生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点设主考室、候考室、备考室、保密室、休息室。
考 官:7名,其中设主考官1人。
主考室:1名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担任监督员,1名人大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面试全程给予监督。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计时、计分)、考生席。
工作人员2人:计时、计分各1人(计时人员也要计分)。
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一),纪检监察人员1名。
备考室:工作人员1人,纪检监察人员1名。
休息室: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一)。
引导员:1人。
四、面试内容
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面试开始前10分钟,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第一名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五、面试评分办法
面试内容将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命制,侧重专业知识,3个面试题,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阅题、答题时间13分钟,其中准备室阅题时间5分钟,主考室答题时间8分钟。试题以书面的形式分别摆放在备考室和主考室考生面前的桌子上。主考官不再对每一个问题进行提问(只讲导入语,需要追问的问题可以提问),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共同进行面试,一般不进行提问。
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参考答案和面试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6人一组进行汇总计算,最后一组不足10人按实有人数,每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交计分人员汇总。成绩汇总表由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半年后方可销毁。
六、面试程序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4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纪检监察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先后引导到准备室、主考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面试结束后统一返回主考室听取宣布成绩。
七、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考务办公室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防止各种失误现象的发生。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不得走动和交头接耳或发出声响,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面试期间,监督人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八、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