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发〔2017〕18号)“县城学校选调教师,一律采取凡进必考”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秋季公开招考一批乡镇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职位
⒈小学:语文24人、数学25人、英语1人、音乐3人、体育1人、美术1人。
⒉中学:政治2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
二、招考条件
⒈遵纪守法,服从领导,敬业爱岗,师德高尚。
⒉乡镇工作满3周年以上的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的初中教师。
⒋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教学科与所需岗位相同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相同的初中教师也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⒌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符合第2、3条的教师可免试。
⒍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①所任教学科的加权总分(以中考、小学质量检测及2016-2017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下学期休产假的教师以2016-2017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排名后三名的不得报考。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教师除外。
②在2016-2017学年学校综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教师不得报考。
③学校不同意报考的。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参加进城招考教师于8月11——12日携带《2017年中小学教师进城招考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二张1寸近期免冠照到人事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有加分项的须提供加分证明。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 9:00-11:00。
2.面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
3.考试地点:定南三中(原定南中学,广州大道南)
五、招考办法及内容
招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入闱面试。根据入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前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 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和选择工作岗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入闱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和选择工作岗位,如果入闱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调入县城。
六、奖励加分
⒈获奖加分
获奖时间需为2014年8月1日之后,按竞赛类、荣誉类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不累计,直接计入总分。
(1)教师上课、说课竞赛(含高效课堂、教学大比武)加分
(2)综合性荣誉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直接计入总分)
⒉乡镇教龄加分
乡镇教龄每周年加0.3分,教龄分最高3分封顶。由学校出具证明。
⒊担任班主任加分
自2014年9月以来,每担任一学期班主任加0.3分,由学校出具证明。
⒉乡镇教龄加分
乡镇教龄每周年加0.3分,教龄分最高3分封顶。由学校出具证明。
⒊担任班主任加分
自2014年9月以来,每担任一学期班主任加0.3分,由学校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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